新華社電 日前,身處湖南長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向辦案民警坦承,其受人指使,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褐藻糖膠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導致廣大股民損失慘重。陳永洲對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深刻悔罪,向中聯重科、廣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誡同行“要以我為戒”。
  這是記者2西裝5日從湖南公安機關獲悉的。目前,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編租屋網造中聯重科十餘篇負面報道
  據介房屋二胎紹,2013年9月9日,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稱,2012年以來,新快報連續發表多篇署名為記者陳永洲的文章,捏造事實對中聯重科進行誣衊詆毀,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並造成重大損失。
  警方初步查明,陳永洲受人指使,根據他人提供的現成材料,在未經核實、也未對中聯重科進行調查採訪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觀臆斷,編造中聯重科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畸形營銷、銷售和財務造假等問題,在新快報連續製冰機發表署名文章十餘篇。
  辦案民警介紹,2013年5月中旬,陳永洲接到中間人電話,要求以他的署名發表一篇關於中聯重科廣告費的負面報道,由於自己在出差途中,陳永洲便讓中間人直接和報社聯繫予以安排。這篇題為《一年花掉5.13億元廣告費 中聯重科畸形營銷高燒不退》的報道發表後,引發極大反響,中聯重科不得不發表聲明予以澄清。這篇報道將中聯重科2012年度年報中發生額約為5.128億元的“廣告及業務費等”歸類為“廣告費”,稱中聯重科招攬許多“公關人才”搞不正常的營銷。
  辦案民警介紹,2013年5月27日,陳永洲無視兩家正規會計師事務所對外公佈的審計報告,在新快報發表題為《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 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的報道,稱中聯重科華中區涉嫌虛假銷售和財務造假。司法鑒定結果表明,公司A股、H股在5月29日超過行業平均跌幅而減少的股價市值為13.69億餘元人民幣,致使廣大股民損失慘重。
  陳永洲收受數十萬元“酬勞”
  證據顯示,在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期間,陳永洲多次收受他人提供的數千元至數萬元人民幣不等的“酬勞”。特別是2013年6月、7月,在他人授意和周密安排下,陳永洲先後赴香港、北京,向香港證監會、香港聯交所和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中聯重科。雖然中國證監會及時向陳永洲作出書面答覆,稱“經核查,未發現中聯重科華中銷售區銷售財務造假,未發現中聯重科澄清公告與年報數據矛盾情況”,但中間人認為負面影響已經客觀形成,達到了預期目的,先後多次給陳永洲數十萬元人民幣和數千元港幣作為“酬勞”。
  僅“一篇半”報道是自己採訪完成
  據陳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時間內先後發表的十餘篇中聯重科負面報道中,只有“一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採訪下完成的,其餘都是由他人提供現成文稿,自己只在此基礎上進行修改加工,有的甚至看都沒看,就在新快報等媒體上刊發。此外,陳永洲根據他人授意,撰寫了3條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評論,經他人審核後,發表在為此專門新註冊的一個微博賬號上,被大量轉發。
  陳永洲對自己的涉嫌犯罪行為悔恨不已。他說:“我自己也在反思,這些事情是怎麼出現的。”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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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記協:嚴厲譴責陳永洲違規行為
  新華社電 現經公安機關查明,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勞”,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陳永洲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嚴重違背了新聞真實性原則,嚴重損害了新聞媒體公信力。新快報在長達一年的時間中連續發表多篇該記者署名的捏造事實的報道,嚴重失職,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維護新聞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堅決反對濫用新聞採訪權,搞有償新聞、新聞敲詐、虛假報道等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行為。新聞戰線要認真踐行馬克思主義新聞觀,堅決杜絕有償新聞、虛假報道,嚴厲打擊新聞敲詐,堅持新聞真實性,規範新聞採編工作。廣大新聞工作者要認真吸取教訓,充分認識有償新聞、新聞敲詐等行為的嚴重危害,嚴肅新聞紀律。  (原標題:新快報被刑拘記者承認收錢發失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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