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罪輕判改服社會勞動(第二冊第7課)(選修上冊第7課) 避免「富人贖刑」重罪輕判改服「社會勞動」 更新日期:2008/12/30 19:17 特約記者高玉如/台 澎湖民宿北報導 【特約記者高玉如/台北報導】為避免給外 婚禮顧問界「富人贖刑」的負面觀感,立法院朝野協商修正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提案, ARMANI讓犯重罪獲輕判者,不能易科罰金,以服「社會勞動」取代;六個小時折算一日;相關條文今(30)日三讀 房屋二胎通過。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四十一條修正草案」,未來犯法定刑五年以上重罪,若被判六個月以下刑期,可改以社會勞動六小時?土地買賣暻滮@日的方式履行。刑法現行條文規定自由刑得易科罰金前提,須為所犯之罪為最重本刑五年以下的相對輕罪。 修法後,加入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受六個 居酒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宣告,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者,以及不符原定易科罰金規定,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換言之,犯包括危害飛安、偽證、誣告、內?房地產u交易等本刑五年以上的重大犯罪,但受法院判決六個月以下刑期者,將可以勞動服務取代入監服刑。 提案立委呂學樟認為,過去幾個月以來,法務部對提案內容有所誤解,在溝通及協商之後提出以「易服 褐藻醣膠社會勞動」的方式來替代易科罰金;讓受六個月以下徒刑宣判的被告,所犯為五年以下輕罪者可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五年以上者可易服社會勞動,讓易刑處分制度更符合法律的公平性,亦可解決目前監獄人滿為患的情況。 訂做禮服修正通過後,雖可免除「富人贖刑」惡感,但改服六個小時折算一日的社會勞動,是否足以矯正重大犯罪?殊值觀察。 .msgcontent .wsharing ul li { text-indent: 0; }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 房地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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