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30日發佈了《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審計署新聞發言人陳塵肇表示,下一步將建立起對政府性債務“借、管、用、還”各環節的動態化、常態化審計機制,把政府性債務狀況作為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加強審計監督,強化責任追究。
  關於如何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陳塵肇表示,全國審計機關將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建立起對政府性債務“借、管、用、還”各環節的動態化、常態化審計機制,並將政府性債務審計與中央財政管理、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地方財政收支、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有機結合起來。特別是按照中央組織部《關於改進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把政府性債務狀況作為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加強審計監督,強化責任追究。
  陳塵肇表示,通過審計,促進強化和規範債務管理,防範債務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完善債務相關制度,充分發揮審計推進完善國家治理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積極作用。  (原標題:審計署:政府債務將列入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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